2018年7月3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民警在重庆市渝北区优速快递分拨中心查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小纸箱21个。查获时,当事人不在现场。2018年7月4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侦查支队调查终结,无法确定该批卷烟的当事人,将该案移交由我局调查处理。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于2018年7月4日立案调查,依法对上述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进行了拍照和移送有关机关进行鉴定。
本局现公告寻找该批卷烟的货主,请以上卷烟货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来的,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先行登记保存卷烟明细表
单位:条
品种 |
数量 |
品种 |
数量 |
中华(硬) |
500 |
云烟(细支大重九) |
38 |
南京(炫赫门) |
37 |
/ |
/ |
共计:(品种)3个 总计:(数量)575条 |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苗、刘宁
联系电话:023-67744265
联系地址:江北区海尔路6号3栋附8号
重庆市江北区烟草专卖局(印章)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