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使用微信“扫一扫”
答复: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目前,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包括零售点间距要求,具体间距标准请咨询各区(县,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国家烟草专卖局2017年印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