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曹德全第065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1-17 11:05

曹德全代表:

感谢您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改的建议》(第0652号)。经认真研究,现对您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修改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对本条例的第四章烟草专卖品的运输部分增加一条即:省级工业公司(或商业)报废设备、烟草专用设备的调拨含内部转让由公司自行处置。”的建议,我局认为,该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6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等有关规定相冲突,不宜增加到《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中。

二、关于对我局日常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针对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消费者、卷烟经营者正确理解烟草专卖法,提高认识水平,自觉抵制非法‘三烟’的泛滥。”的建议,我局措施如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重要宣传内容之一,进行系统安排、重点宣传。二是充分利用“3.15”“4.15”“6.29”“12.4”等主题法制宣传日,选择繁华地段、人流量大、辐射范围广的守法卷烟零售代表户作为宣传点,发放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积极履行国有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职责。三是抓好日常工作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客户经理走访客户、专卖执法人员市场检查时向零售户讲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提升广大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

(二)针对您提出的“积极与生产厂商配合,针对消费者的特点,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物美价廉的产品,运用经济手段提升市场净化水平。”的建议,我局措施如下:一是按需引入卷烟新品。按照我市卷烟品规进退管理办法,每季度协同生产厂家开展新品引入测试,对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予以引入重庆销售。二是根据市场状态加大货源投放力度。充分考虑重庆各区域实际情况,紧盯产品的订购率、订足率、订购面、市场价格、社会库存等状态指标,做好产品市场状态评价,并根据产品市场状态开展货源投放工作。

(三)针对您提出的“继续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实行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无证经营和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卷烟市场的正常运行。”的建议,我局措施如下:一是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工作体系,持续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严查本土窝点,认真总结推广破获“9.25”、“9.15”等特大制售假烟大案的经验,遏制沿海地区、传统制假高危地区向内陆转移制售假窝点的新趋势,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二是建立与公安、邮政管理、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长效机制,强化铁路涉烟违法活动、寄递渠道涉烟违法活动、物流领域涉烟违法活动、电子烟违法活动、无证经营现象等的有效管控和打击。三是全面强化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开启“数治专卖”新局面,推进烟草、公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大数据中心建设和专卖综合监管平台打造,在专卖领域全面落实“科技兴烟”,丰富监管手段。

(四)针对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的制度,继续坚持行政执法‘一把手’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公平执法” 的建议,我局措施如下:一是认真落实“党建立烟”,筑牢党建阵地,自觉尊崇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专卖内管职责,切实把生产经营有效置于专卖监管之下,不断增强忠实践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坚定性、自觉性。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落实国家局《关于全面规范专卖管理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为牵引,坚决整治过度执法、人情执法等不规范现象,切实维护烟草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制订并发布专卖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将专卖综合素能提升培训作为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化拜师学艺活动,切实加强专卖内管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烟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