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处理)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公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违法依据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时间 |
作出处罚单位 |
1 |
石烟处﹝2023﹞24号 |
万*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180.00元。 |
2023-03-20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2 |
石烟处﹝2023﹞23号 |
谭*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2023-03-20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3 |
石烟处﹝2023﹞26号 |
陈**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80.00元。 |
2023-03-20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4 |
石烟处﹝2023﹞29号 |
刘**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6.00元整。 |
2023-03-15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5 |
石烟处﹝2023﹞25号 |
廖**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
2023-03-15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6 |
石烟处﹝2023﹞16号 |
徐**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
2023-03-15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7 |
石烟处﹝2023﹞15号 |
杨*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600.00元整 |
2023-03-14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8 |
石烟处﹝2023﹞20号 |
蹇**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
2023-03-14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9 |
石烟处﹝2023﹞27号 |
冉**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 |
2023-03-14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
10 |
石烟处﹝2023﹞28号 |
余**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本案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建议对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95.00元整。 |
2023-03-14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