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烟案件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9 09:55

一、修订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2022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在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3年3月1日,《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生效施行,要求已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与其规定不相符的,应当在6个月内予以修改。同时,《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也相继完成了修改。在此背景下,2023年5月,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组织修订《重庆市烟草专卖局涉烟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渝烟局专〔2022〕90号,2022年6月21日印发,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经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于2023年12月26日印发了《重庆市烟草专卖局涉烟案件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涉烟案件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共5章26条,附件《裁量实施标准》共规定了44个案由。

主要内容是:明确了裁量适用规则、裁量程序规则、裁量行为监督,并以涉案金额、涉案卷烟数量以及违法行为发生次数等为主要标准,对常见的44个涉烟行政违法案由(不含电子烟案件)设置了每一裁量阶次对应的适用条件。

 

链接: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烟案件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