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要不得

来源:东方烟草报 发布时间:2024-09-06 16:38

最近,笔者去了一家超市购物,转了一圈发现没有合适的,便打算离开。

走到门口时,两位超市工作人员向笔者索要购物小票,表示要查验盖章后才能离开超市。笔者没有购买任何东西,并没有购物小票,便被拦住了。尽管笔者一再解释,但工作人员称这是超市的规定,依然不肯放行。无奈之下,笔者拨通了投诉举报电话。

超市的这一规定,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该超市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权利,是违法的。

遇到这样的“霸王条款”该怎么办?笔者总结了以下做法。

加强沟通,协商解决。遇到“霸王条款”,要保持头脑冷静,积极与对方沟通,明确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协商解决问题。

拨打电话,寻求帮助。如果协商无果,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如实反映情况。

借助法律,维护权益。如果“霸王条款”已经给您造成了损失,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山东泰安市泰山区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