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烟草专卖局
公 告
巴烟公〔2025〕第4号
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重庆市巴南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重庆市巴南区南泉农贸市场公厕旁巷道内当场查获无主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卷烟无牌号(自制烟)190条。经执法人员现场初步鉴定,上述卷烟系假冒伪劣烟。在检查过程中,无主当事人离开现场,故未提取到身份信息,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进行了拍照和移送有关机关进行鉴定。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来重庆市巴南区烟草专卖局(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马王坪正街20号 联系人:张聪、李永宾 联系电话:023-6240221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到的,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作出销毁的处理。
先行登记保存卷烟明细表
品种规格 |
数量 |
单位(条) |
品种规格 |
数量 |
单位(条) |
无牌号(200支) |
19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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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品种)1 总计(数量):壹佰玖拾条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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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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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烟草专卖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