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华福大道北段23号附17号无烟证经营

提交时间:2022-08-20 23:17

这家店烟证没有!麻烦查一下!等待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

           接到您的举报后,九龙坡区烟草专卖局立即安排稽查三大队执法人员于8月22日10时02分左右前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23号附17号进行检查。经过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龙**存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的行为。执法人员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并向当事人出具了《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15日内到九龙坡区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九龙坡区烟草专卖局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对相关区域的监管力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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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 09:07